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2022年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社会危害性有限,一辆小餐车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立法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个体工商户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货值小 、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
